不会有麻烦的,只是免税店会告诉你,每人可以带多少件,多少钱的,带超了会有麻烦。不过你去免税店会有人提醒你的,也可以去的时候在海关咨询一下有关问题,贵重商品每人有限定,超额了就是偷税。
关于出国购买电子产品的问题,首先先看下我国的法律规定:
1、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54号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物品,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2、对需要征收进口税的个人行李物品,海关按照《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进境物品归类表》、《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有关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应适用的税率。可以提供购买物品的有效***,作为审价依据。实际通关时请如实申报,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规定:
(1)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
(2)其他旅客,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另根据规定:在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入关的时候看起来是“合理自用量”一般海关那里就没问题。“合理量”就是比如带2个手机凑合,3个也说的过去,但10个就。。“自用”一般就是包装要拆,物品看起来是处于自行使用的状态,没拆包装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未申报。
1、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54号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物品,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2、对需要征收进口税的个人行李物品,海关按照《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进境物品归类表》、《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有关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应适用的税率。可以提供购买物品的有效***,作为审价依据。实际通关时请如实申报,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规定:
(1)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
(2)其他旅客,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另根据规定:在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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