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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子摄影作品

  1. 旅拍风光人像,一镜走天下16-35镜头够用吗?
  2. 狼狈为奸,狈这种生物真的存在吗?它长什么样子?

旅拍风光人像,一镜走天下16-35镜头够用吗?

明显是不够的,1635适合拍摄画面极具震撼力的作品,但受限于焦距景深不够浅,虚化能力有限,加之***畸变非常强。并不是一颗人像头。需要搭配一颗85mm镜头协作才能辐射到所有题材。目前我外拍就是这样配置镜头的。16-35可以覆盖16、24、35三个必须焦段,能够拍摄风光 风光人像 私房 cosplay 人文 纪实,85拍人像。这样就基本涵盖了必备焦段了


旅拍风光人像,一镜走天下16-35镜头够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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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要有诚意

自己拍摄,用F1.8的50mm或者85mm就很适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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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要看你拍摄照片,是干嘛用了,我具体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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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你是影楼摄影工作室,旅拍是为客户拍照,你收费了的

旅游选择什么镜头,确实是比较难,带多了怕重,带少了又怕失去好的风景。16~35镜头我去欧洲旅行也经常带,该镜头拍出的风景照片大气有视角冲击,特别是拍国外建筑。拍人像我一般用35段拍,这样可减少畸变。我认为不同焦段的镜头,会拍出不同焦段的风景效果,不同角度的美。以前选镜头很纠结,实际上掌握好每个镜头的特性最重要,总归有取舍。如果体力许可,可多带一个镜头,70~200或者50定焦。以下用16~35镜头拍的人像。


其实我推荐2只镜头,佳能24-70mm f/2.8l II USM和16-35mm f/2.8l II USM两支镜头都是红圈牛头,大光圈对焦很宁静迅速,在画质上不分上下,而且在各自相对擅长的功能领域里都是难得的好镜头。

先来说说16-35mm f/2.8这款镜头。16-35mm是一款广角头,视线宽广,对于拍摄风光片和建筑类的景观时有很高的利用率,如在拍摄海边沙漠草原以及宏大宽阔的建筑物等大场景时极具视觉冲击;虽然16端的畸变也是难免的,但可以肯定的说,16-35mm是旅途中拍摄风景的利器。

再来看看24--70mm f/2.8这款镜头。24--70mm覆盖了24、35、50三个常用焦段,70端也是我们常常用到的人像焦段。这款镜头的24端虽然没有16宽广,但也完全可以用来拍摄风景,而50-70的焦段又非常适合在旅途中抓拍人物,所以,24-70的称得上是一款中广角的一镜走天下的镜头,这也是许多人把它作为挂机头的缘故。

还要分析一下你的需求。我不知道你是侧重拍风景还是拍人像? 简单的说,你如果这一趟旅途主要是拍摄风景,那就一毫无疑问一定要带上16-35;但如果你既要拍风景,又要拍人像,比如你和家人一起出游,自然要给家人拍一些旅行照,那样的话,24--70就比16-35更加实用了。另外不知道你是不是已经有16-35和24-70这两款镜头,其实我见过一些人出门一机两头、一机三天的背着。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你有16-35和24-70,不妨都带上,换着拍拍,摸索一段时间,到底16-35和24-70哪个是你的最爱,你自己一定就会有自己的判断。

我长期在藏区旅行拍摄,仅仅是业余爱好,都是一镜走天下,八妖搭配28-300,很方便,那些背几个镜头,要么带助理,要么在四千多米地方在叫你爬个几十米山坡,还要带上脚架,看看累不死你才怪。

1.子梅垭口2.措卡湖2.羊卓雍措4古格遗址5新藏线红山湖6丙察左大流沙7.夏诺多吉8寸冬海子9.丙察左玉曲拐弯处


狼狈为奸,狈这种生物真的存在吗?它长什么样子?

狼狈为奸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一个成语,它出自晚晴谴责***家吴趼人撰写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原文为:诗翁画客狼狈为奸,怨女痴男鸳鸯并命。这句话是用来讽刺当时豪绅与官府勾结鱼肉百姓的现状。

在这个成语中有两种动物狼和狈,其中,狼是我们都很熟悉的一种食肉动物,但是狈我们就非常的陌生了,而且在所有的动物中,也没有一种叫“狈”的动物。那么狈到底是一种什么生物呢?我们来看一下自然界中有没有符合“狈”形象的一种动物。

狈是一种存在于我国传说中的生物,在我国古代的一些典籍中,对于狈有一定的描述,比如李时珍的《本草纲门》中写道:狈足前短,能知食所在。狼足后短,负之而行,故曰狼狈。

从这个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狈是一种与狼共生的食肉动物,它的特点主要有三个:前足比后足要短;其嗅觉灵敏,能够准确的找到食物所在的位置;不具备自主行动的能力,要趴在狼的身上靠狼驮着它前行。

但是,在现实中,狼虽然是一种群居动物,但是在狼群中只有狼,没有其他动物,更没有除了交配之外,更没有什么动物能够骑在狼的身上。

有人说:一些狼的幼崽出生后,由于先天性的缺陷可能会导致两条前肢畸形,从而符合上面说的前足短于后足的描述,对于这样的幼崽,亲狼会将它们驮在身上,照顾它们。

这个说法乍一看非常的有道理,但是,这只是人臆想的一种场景罢了。因为狼虽然是群居动物,但是在雌性生产的时候,它会离开族群找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挖一个洞或者找一个废弃的洞穴,静静的等待幼崽的降临。幼崽出生后,无论是否健康,它们受到的待遇都是一样的,它们会在洞穴中度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在此间,小狼几乎都是在洞穴中度过的。直到5-6周后,小狼断奶可以吃一些肉食了,雌狼就会把它们带回到族群中。

此时,如果有先天性缺陷的小狼会被丢在原地,它们无法跟上母亲和兄弟姐妹的步伐,最终被遗弃掉,这就是残酷的大自然了,优胜劣汰从来都是它们的生存法则。

因此,狈这种生物只是传说中的生物,它是不存在的。

狼和狈既然能够放到一起,最起码说明它们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是在整个犬科中中,前肢比后肢短很多的动物根本就没有,所以,我们可以理解成为它的四肢都比狼的四肢短很多。基于这个分析,我认为在自然界中还真的有一种犬科动物有些符合狈的描述,它就是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