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反人类,***教的猎杀女巫、十字军东征和对所谓异端的杀戮,反不反人类?
纳粹是,劣等种族必须死;***曾经是,异***必须死。
可是你听说过,谁因做出祈祷的手势而被拘禁的吗?曾有过,但那是在什么社会?
区别在哪里?
是***教制造这些罪行的时候,人类的文明程度不高,所以主流社会仍认同其行径?还是说,***教在猎杀女巫、十字军东征等行动中,都是现实中的胜利者,因为法律是由胜利者制定的,所以***教仍然祭在神坛,并有充足的时间来洗白自己?
首先,中国游客在德国拍照行纳粹礼是违反德国的法律,被逮捕是违法应受的惩戒,谈不上小题大做。不过,之所以会有觉得“小题大做”的疑虑,显然是一些人不能理解为什么德国会彻底否定纳粹时代,并且立法禁止宣扬纳粹的言行,甚至认为这与德国崇尚的个人自由相违背,是“不尊重他人的言论”。
现代德国立法禁止宣扬纳粹言论,就好比从国家层面“拉黑”宣扬纳粹的言行。如果仅仅从“崇尚自由”的角度,那么,该如何理解现代德国立法禁止纳粹言行?
心理学家格拉塞尔(William Glasser)认为,自由是人类必不可少的四种心理需求之一(另三项分别为归属、权力和***),所以人类的文明发展就反映为从专制奴役向争取自由和维护自由的路径演化。从社会实践,尊重和维护自由的社会在现时代都取得了更加繁荣的发展,自由社会的民众,无论是总统还是看门人,都有着充分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相对地,那些戕害自由的社会,像纳粹时期的德国,即使取得了暂时的繁荣,无论是从最高领导人到普通民众,都普遍地丧失了安全感,需要不断升级和加剧的安保措施来给权力集团些许慰藉。那些尚未对尊重和维护自由达成共识并付诸实践的社会,几乎都在文明程度上仍然停留在前现代阶段,而没有发展到现代文明的程度。
但是,正如任何权利都有着边界条件一样,“自由”也有着其边界。例如,任何自由社会都不会允许有侵犯他人的“自由”。自由的边界就是每个人都有着同等的自由权利而不受到威胁,任何人的“自由”如果威胁或可能威胁到他人的同等自由,那就是对自由的滥用,不应该被允许。
因此,公开宣扬纳粹以及为纳粹辩护,是对其他人的一种侵害,特别是威胁到犹太人以及其他遭受过纳粹迫害和屠戮的斯拉夫人、吉普赛人的同等自由。所以,宣扬纳粹的言行就不受保障自由的法律的保护。
不仅如此,尽管纳粹德国在内政方面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但仍然不能与其犯下的罪行相抵。正是基于人类的自由本性,为了保障“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有些反人类的罪行必须得到彻底的清算。纳粹德国时期取得的任何成就,都不能够减轻和抵消对反人类罪行的清算。只有从意识形态和社会层面彻底反思、清除才能避免纳粹极端思想的死灰复燃。从现实的角度,即使现代德国立法禁止了宣扬纳粹言行,但仍然不能阻止各种新纳粹组织的成立和壮大。但也正是现代德国以及欧盟对纳粹意识形态的“严防死守”,才避免了新纳粹在社会中有更大的影响。
根据社会心理学的现实群体冲突理论,当社会出现危机,如经济衰退、失业率上升,都能促使极端保守思潮涌动,其中就包括新纳粹的思潮。但即便如此,在自由社会里面对极端言行的“严防死守”仍然严格局限在如“以扰乱公共安宁的方式”这样的限制条件下。包括新纳粹在内的极端保守思潮,只要不付诸行动危害他人,或公然蛊惑对他人的威胁,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便是现代德国立法禁止宣扬纳粹言行,在执法和司法层面上,也极少使用(取证的困难)。现代文明社会不是靠大面积封禁网络或严格的新闻和出版审查来弘扬社会主旋律,而是靠对不同言论的保护来凸现人类自然的自由天性。
所以,拥护纳粹,与反对纳粹虽然都是个人观点,但却有着本质的区别。仅仅是私下场合的个人观点,都受到文明国家的法律保护,但公开宣扬拥护纳粹却可能侵害到犹太人,以及其他受到过纳粹迫害和***的斯拉夫人、吉普赛人的尊严。现代德国从国家层面立法“拉黑”那些公开宣扬纳粹言行,不仅是正当的,也是应该的;不仅不是违背崇尚自由尊重他人言论的要义,而且恰好是保障所有人(日尔曼人、犹太人、斯拉夫人、吉普赛人,等)平等权利之必须。
附:德国禁止宣扬纳粹言行的法律规定
在德国国会大厦这样一个承载历史的地方行纳粹礼留影,两名中国游客真是无知又***。
不过细细想来,这两名中国游客的思维,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国人的思维。一是对历史的调侃戏谑化倾向,觉得好玩,二是根深蒂固的辩证法思维,对德国纳粹有相对的好感。
前者容易理解,后者可能会让一些人惊诧。但情况还真是这样,从小我就听不少人持类似观点:凡事都得一分为二来看,再坏的人也有优点和长处,***是很残暴,但他也很厉害啊,一手缔造了强大的德国,能跟全世界对抗呢,虽然邪不压正,最终难逃一死,但这个人的能力和魄力,都是万中无一的。另外,不少人都有“威权崇拜症”,对强者的认同度极高。
很多人都喜欢滥用“一分为二”,进而产生“包容之心”,现实中碰到任何事情,都得说上类似的话:“不要这么极端,凡事都要两面看,人再坏也有可取之处,你还是得从自身找问题”。所以,即使女性被***,也有人会跑出来说上一句“肯定是穿得太暴露了,活该”。
但世间有太多事情根本就不能一分为二,一旦一分为二,就变成了是非不分。对***显然是这样,你跟他一分为二,他残杀犹太人的时候一分为二了吗?
德国对二战的积极反思,对纳粹行为的立法约束,看似不一分为二,但它恰恰符合应有的逻辑。德国能够赢得世界的尊重,也正是依靠这严谨。
从道德上来说,两名中国游客的举动无疑是反人类的,将反人类行径视为好玩,被捕也是应得的教训。只是,更应该剔除的是“好玩”背后的思维——为什么会将导致人类历史巨大伤痛的符号视为好玩?难道跟自身的价值观无关吗?
不是小题大做,德国做事非常严谨,那是他们的底线,你知道惊天一跪吗?德国人真诚认错道歉,求得二战受害国的原谅,是值得人类学习的,所以,不是小题大做,相反,这两个中国人应该真诚道歉,他们的所作所为,引起了欧洲诸国的愤怒,不可原谅,日本畜牲就是这样
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人,我想,大部分人可能真的不知道在德国行纳粹礼有多严重。甚至这都算不上“无知”,因为全世界大多数人的理解是,在公众场合做几个没有针对性的动作,只要别有伤风化,警察都不会管。
其实对于纳粹历史的态度,德国社会也是很两面派的。一方面对极少数罪大恶极的纳粹分子进行清算,对战争的受害者进行赔偿,而且不寻求国家正常化。但另一方面,大量纳粹分子,在战后继续在***机关任职并成为骨干力量,曾经的纳粹军人,不管是国防军还是党卫军,都按照服役时间计算工龄发养老金。变相禁止外国人在德国嘲笑他们的黑暗历史。而且很有趣的一点是,在德国媒体的报道中,关于其他国家的新闻,大多数都是负面的,除了以色列。潜台词是,既然政治正确限制德国,不让德国说自己曾经是正确的,那他就要尽可能去证明,其他人都是一样的肮脏。
评论中有人说纳粹犯下的罪,让这个***去背就好了,老百姓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我不赞同这种说法,因为纳粹***是民选上台的,而且几乎全体德国国民在当时都是既得利益者。全民发***,用从犹太人那抢来的钱。军费?在全欧洲被占领区发军票。产能不足?把东欧重工业划克虏伯。劳动力不足?斯拉夫人灰色牲口随便用。化工原料不足,犹太脂肪做香皂,骨灰作肥料。所以在二战中德国国内维持了极高的生活水平。所以,当惩罚要降临到德意志民族的头上,不应该只把责任推向给一个***。而更应该强调全体国民所应付的责任。[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injiangxiuxian.com/post/25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