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且户外经验欠缺的话,原始森林还是很危险的,不建议去。因为原始森林人迹罕至,林草茂密,有很多凶猛的野生动物,比如熊、狼、花豹、野猪、毒蛇等。另外,原始森林都在深山峡谷,地理条件复杂,气候多变,暴雨、冰雹、洪水、血崩等气象灾害频发。
所以徒步的话,最好去已经开发好的旅游风景区。如果去原始森林的话,要结伴而行,做好充分的准备。
原始森林即便是在地广人稀的新疆也不是那么好找了。
但不能说没有,比如说天山和昆仑山深处以及阿尔泰山还是有的,只不过大多数地方都已经有人类活动的足迹,想找到那种真正人迹罕至的地方,那可就麻烦大了。
不过呢,建议这类地方还是不去为妙,毕竟探险的危险性还是非常大的。
小编曾经于2016年到过喀拉峻想去看看草原。由于当时已经是八月多的时节,草基本被收割完了。并且那景区明明就是牧民种草的地方,就跟河南农村各家分包的耕地差不多。可是在一条很窄的类似于农村公路的正中间却横亘了一根用木头做的栏杆,旁边那个人看到有车过来,赶紧横刀立马出来拦截。告诉我们每辆车300元,车上三个人每人140,于是我们果断掉头,以后就再也没去过那鬼地方。
顺着路牌指引,跑了几十公里,来到一个叫科桑溶洞的所在。那地方属于私人开发的,风景非常美,有他们自己的宾馆和饭店,一说话还是河南老乡,门票好像一个人几十块钱也没要,当晚就住在景区里。
第二天看完溶洞,顺着崎岖不平的山路,沿小溪往深山老林走,可以看出那应该是原始森林,最起码也不是后来人为栽种的松树。
不过那时节的天气,在山里已经很冷了。我们爬山涉水,累的不行,大概走了有十公里左右,原路返回。
至于那种没人开发的景区,没去过,说不上是什么样的体验。
到新疆的原始森林徒步旅游是一个神秘和***的选择。在辽阔的北疆,在天山北坡有大片的针叶林,高大而挺拔,条状带分布在山脉的中部。虽然壮美但是大部分海拔较高,并且人烟稀少,如遇泥石流和凶猛的野兽救援会不及时。所以体验不错,但为了安全也考虑周全。
没去过新疆的原始森林,总体感觉应该静谧,幽深,空气中的负氧离子让人陶醉,走进去,和神话世界一样,探秘原始森林,了解那些自己感兴趣的发现,锻炼身体,磨练意志,开阔视野,百利而无一害,所以有时间还是要走走。
原始森林徒步能更好地亲近大自然,近距离了解新疆的自然风光美景。
新疆是徒步的天堂,有多条国内顶级的徒步路线,有机会可以走走
比较虐的,狼C、夏特古道、乌孙古道,车师古道,这些路线都是需要带重装,不经常走户外的走不下来。
轻松点景色又好的,喀纳斯徒步路线,喀纳斯——禾木,喀纳斯——白哈巴都是不错的路线
广西大多都是山区比较多,而且有些山区都是还没被开发,都是处于原始状态。如果你感兴趣可以前往广西去看看。下面给你,推荐几处广西大山森林最原始地方。
一;广西上思县,十万大山森林
没有完全被开发,原始森林茂密,瀑布成群,晨雾弥漫,山清水秀,空气清新,地表水质达到国家(GB3838-2002)I类标准,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最高处达16.2万个/立方厘米,是北部湾地区空气负氧离子含量最高的地方,2011年被中国生态学会授予"中国氧都"称号,是"北部湾的绿肺";这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平均气温21.2℃,形成温和湿润,凉爽宜人的森林小气候特征。
二;广西乐业县,大石围天坑群
乐业县,依然保存着很多为被开发的天坑。乐业也是世界界上,最古老最年轻的天坑,世界上最大的地下原始森林和最丰富最珍稀的地下生物种类,世界上最高最大的天然绝壁和这一绝壁上最醒目最完整的天然形成的《中国地图》,世界上最典型的喀斯特地貌,以及世界上莲花盆最多最大的溶洞和世界上罕见的天然石拱桥。
三;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九万大山
九万大山原始森林(含罗城、三江等县)百万亩"原始森林",位于县城向西边天河镇后。这里山高林密、峡谷幽深、茂林修竹、古木参天。飞泉瀑布,变幻莫测,且有珍禽异兽出没其间,自然景观丰富优美、神秘莫测。
这些地方都是值得你去看看体验。
沿着国道219,从起点广西东兴经云南富宁到丙察察入臧到墨脱在经亚东到阿里新藏公路到叶城然后沿着边境线到阿勒泰是219的终点。全程10600公里的沿途,一定都是原始少人去的地方。
原始的地方,这个定义就是自然风光,没有过度开发,保存原貌。
这样的地方有几个区域:
1、神农架国家森林公园(深处)
开发过的地方,风景好人多,深处相当原始,里面人少,但是有危险系数,有野兽......
开发过的地方,依然是风景很美,人也多,未开发的林区,大兴安岭,硬派suv可以走写护林道路,穿越,里面人烟稀少,也是有危险系数。
3、川西地区
四川西部,自然风光美,原始,海拔高,对身体和车辆都是有要求,人不多。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injiangxiuxian.com/post/28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