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不要借了。为什么呢。真正的朋友不会说不借而被得罪,不是朋友就算借了也走不到一起。借了万一搞坏是更大的麻烦。而且楼主已经感到困惑了,才会在这里问。所以还是要听你内心的声音吧。别借出去了。否则提心吊胆的。但是在婉拒的时候要讲究技巧,一定把话说的好听,不可造成二次伤害。
我以前在胶片机时代碍于情面借出过一次,以后就再也没借出过单反,当时随凤凰胶片单反借出的还有银燕闪光灯。拿走前我教邻居相机和闪光灯怎么用,并帮他装了胶卷,也试拍了两张,两天后还我时当场也没好意思仔细检查就收下了,走后我仔细看了看发现相机被磨掉几块漆,闪光灯电源开关是一直开着的,已经坏了,估计是一直没关充烧了,我又不好意思再跟他说,只能吃了个哑巴亏。我当时已升级佳能胶片单反,闪光灯也没去修,凤凰相机也留着收藏了。
后来数码时代逐渐到来,我又买了富士S7000、S5单反,有人要借都被我拒绝了,但直接什么都不借又不太好,一般只同意借给他们我准备好的索尼W30卡片机,借一人变一个样,后来都磨的不象样了。
现在我有两台佳能5D3,一台用了三年多了,一台用了一年多,都还跟新的一样,平时都很爱惜,注意防磨防刮,外出回来都擦的一尘不染的。现在手机都能拍照了,借相机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我们天天在一起拍照的搭档相机可以互用,别人的相机从来不去碰,也不会使用别人的相机,一个人,有一个人使用的习惯,借给别人使用后,回来调试就是很麻烦的事,所以索性不外借为最好。
一般情况下我是不会把自己的单反借给朋友的,因为我不是专业摄影师,我朋友们更不是。
我用相机主要是拍摄人像,人像的拍摄对于相机和镜头都是要求比较高的。所以我买的相机和镜头都是相当的贵,这么贵的家伙我都舍不得用太狠,交给朋友他们对于相机又不太了解,万一整坏了是赔呢还是赔呢还是赔呢?
万一相机在朋友手里整坏了,很可能朋友都没法做了。所以为了保持朋友圈的稳固性,坚决不给朋友添乱,坚决不害朋友😄。即使朋友当时不太理解,事后应该可以体会的吧。
还有一点就是相机这么私人的东西,给了朋友万一忘了删除里面的图片,或者朋友忘了删除里面的照片,这不就跟陈某希的***一样了嘛,怕怕的。所以朋友要来借相机就一句话:相机与媳妇概不外借即可。
以上就是我对于朋友借相机的一点看法,你会和我一样吗?欢迎关注我一起讨论。
街拍的作品发到网上会不会侵权,不能一概而论。
我的大学专业是经济法专业,这是改革开放初期,国家为了市场经济运行而急迫设置的专业,毕业前在***实习了一段时间,经济法应该属于法律专业的一个学科,专业课中包括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学科。所以说,回答对于肖像的侵权问题,也许不会太外行。
什么叫肖像权,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我们首先用法条说话吧,《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里说的很明确,侵权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未经许可;二是以营利为目的。虽然没有以营利为目的,只要当事人没有许可,只要当事人找你的麻烦都有可能吃上官司。但是,话又说回来,我们摄影人都瞻前顾后,小心翼翼,那么我们的很多事情就无法进行。我们各种媒体每一天都产生海量的图片,如果新闻记者、纪实摄影人每拍一张照片都要跟被摄者签订拍摄协议,那么就寸步难行了,有人说,没有盈利呀,稿费算不算盈利?我们讲摄影记者也好,纪实摄影者也好,街拍的摄影爱好者也好,有几个摄影的目的是为了侵***家的隐私或者侵***家的名誉,大都还是从善,为了宣传,为了传播正能量而拍摄,正因为这样,法和情在人们的生活中在调节和平衡。所以,作为摄影人,完全没有必要束手束脚,拿起你的手中的“武器”,为人民鼓而呼,传播***。当然,如果你在影楼或者文化公司等商业机构,在使用或转载肖像上还是小心点为好,重视书面协议的签订,因为你的商业盈利行为很明确,人家掏出钱买你的服务,不像宣传报道至少给被摄影者带来正面的积极影响。还有一个就是未成年人的肖像保护问题要引起足够重视。
作为我们新闻工作者或者摄影者,要学法、懂法、用法,没有必要畏首畏尾。不能因为交通事故天天有,我就不学开车了,不买车了。关键要明白自己的作为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有的人甚至摄影人对法律只懂得一点皮毛,就故弄玄虚,虚张声势,这个侵权呀,那个侵权呀,让一些摄影者心存疑虑。问题是拍什么人?怎么拍?放到网上的目的干什么?这个很重要,相信这个社会是有温度的,摄影人和被摄人都是有正常情感的。
答:作为一个摄影人来讲,在公共场所和街拍的时候,不但要尊重别人的肖像权,而且更要注意保护他人的隐私权,未经许可,不要刻意拍摄他人隐私,更不应该将他人隐私随便发布在网上。
你在未告知拍摄时,别说人家卿卿我我,就作为陌生人未经你同意拍你自己照片发到互联网上,你同样也是反对。总的来说:不管是不是侵权,未经同意任意拍照,人家是不会饶你的,请文明拍摄,不要给别人添麻烦,感谢有你!如果你在公共场所确实看好想拍摄的人和物,发在自媒体和网上或朋友圈,首先要告知别人,(只要不涉及商业广告范畴),拍之前作好交流和沟,相信对方也会同意的。
总之:未经同意,还是不要拍,减少麻烦!
如果是商业演出那应当可以随便拍,如下图。
个人认为,不算。
公共场合,无隐私权的说法。它属开放性空间,所有的一切,属于当时在场的所有的人。
个人认为,隐私权基本上属于私密空间范畴,超出该范畴,即不涉及隐私权,不然,付费拍摄模特与街拍就没任何差别了吧?
还没追究你视觉污染的罪过,倒打一耙,还要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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